眉山市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典型案例
發布日期:2022-12-08 
來源:眉山市人民政府網   瀏覽次數:72
中國食品網訊:
1.仁壽縣查處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豬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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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市場監管部門對鮮豬肉開展監督檢測,發現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鮮豬肉藥殘超標,判定為不合格。經查,當事食品有限公司承認檢測不合格的鮮豬肉為其銷售。其行為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仁壽縣農業農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責令立即改正,沒收違法所得2000元,處罰款10000元,罰沒款合計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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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丹棱縣查處某水果專業合作社銷售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柑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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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在對農產品(柑橘)質量安全開展監督抽檢中,某水果專業合作社正分揀裝箱準備發運的柑橘藥物殘留超標,判定為不合格。丹棱縣農業綜合執法人員立即開展立案調查。經查,該批柑橘由水果代辦從多個地方收購,雖然由于發運目的地發生疫情,該批柑橘還保存于該水果專業合作社凍庫中,但其收購來事實上是用于銷售。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丹棱縣農業農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責令停止銷售問題柑橘,并監督銷毀,并處罰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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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東坡區查處某家庭農場銷售含有國家禁止在水果上使用的農藥柑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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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東坡區農業綜合執法隊伍收到外省市場監管部門案件移送函,稱其在某超市抽檢正在銷售的丑柑經檢查藥物殘留超標,經初步調查該批產品來自眉山市東坡區某家庭農場。經查,當事人承認該批次不合格丑柑確系其所售。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東坡區農業農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沒收違法所得122.4元,并處罰款2000元,罰沒款合計212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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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眉山天府新區查處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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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在市場監管和農業綜合執法人員聯合檢查豬肉市場中,發現豬肉販賣人員候某某(由市場監管部門另案處罰)銷售的豬肉檢驗章不正常,遂開展調查。經查,該產品為某食品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一頭“黃膘豬”胴體,經進一步現場檢查判定該豬肉肉品品質不合格。但該公司現場主管人員管理不當,違反《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眉山天府新區農業綜合執法部門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對該食品有限公司處罰款10000元,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現場主管人員處罰款25000元,共計罰款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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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神縣查處某家庭農場銷售農藥殘留超標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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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在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中,劉某某生產的蔥被檢測出農藥殘留超標,判定為不合格。經查實,劉某某在購買該農藥并施用于其種植的0.45畝蔥上,在未確定農藥殘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對外銷售。其行為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丹棱縣農業農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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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神縣查處某專業合作社銷售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雞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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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銷售環節監督抽檢中,外市市場監管部門在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蛋進行檢測中,被檢測出獸藥殘留超標,判定為不合格。經追溯為青神縣某養殖專業合作社提供。在接到線索移交函后,青神縣農業農村局開展立案調查。經查,該專業合作社承認該批不合格雞蛋為其生產提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青神縣農業農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沒收違法所得201.9元,處罰款2000元,罰沒款共計220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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